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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买车网Buycar获悉,日前,成都市商务局印发了《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将对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在本市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置换奖励。
《细则》提出,“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对将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并在本市购置和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小型车2000元/辆、中型车5000元/辆、大型车8000元/辆的置换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车辆不纳入奖励范围”。
具体来看,申领人(单位)应同时符合:淘汰报废车辆为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汽车;淘汰报废车辆需在成都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注销,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报废注销后,申领人(单位)需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登记上牌;淘汰报废车辆与新能源汽车新车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需为同一自然人(单位),且报废和购买新车均需在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完成;旧车淘汰报废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营运类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此前,成都出台了《成都市加快推进营运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对2023年至2025年在成都市提前淘汰的营运老旧汽车实施财政奖励补贴,最高可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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